郑州女子莎莎和老公2007年3月在二七区民政局登记结婚,被离婚婚后的结婚年年生活一直很好的,后来却因一桩官司,被离婚WhatsApp%E3%80%90+86%2015855158769%E3%80%91pallet%20hoist%20attachment让莎莎发现自己已“被离婚”达2年之久,结婚年年莎莎一怒之下将民政局告上法庭。被离婚目前,结婚年年二七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被离婚
莎莎称,结婚年年2009年底,被离婚莎莎的结婚年年丈夫因为借朋友的钱一直没有还,对方将莎莎及其丈夫告上法庭,被离婚要求他们夫妻偿还欠款,结婚年年在该案的被离婚WhatsApp%E3%80%90+86%2015855158769%E3%80%91pallet%20hoist%20attachment庭审中,莎莎的结婚年年丈夫称,自己和莎莎并不是被离婚夫妻,俩人已经在2008年离婚,并在举证过程中拿出了两人的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,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“双方自愿离婚,无子女,夫妻的5万元共同债务由女方承担”,莎莎这时才知道自己“被离婚”。
为核实此事,莎莎于今年1月份到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查询,发现二七区民政局在2008年2月为莎莎的丈夫签下了离婚证。莎莎很生气,自己从来没有和自己的丈夫签订任何离婚协议,也没有亲自到二七区民政局办理任何离婚手续,莎莎不能相信自己这3年的婚姻生活中,有2年竟然都是“非法同居”。
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莎莎以二七区民政局违反我国《婚姻法》及相关规定办理莎莎和莎莎丈夫的离婚,其行为是无效的为由,一纸诉讼将郑州二七区民政局告上法庭。
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。
今天晚上19点46分,二七区民政局向本网发来邮件,对此事进行说明:
经调查,化名莎莎的女子平某跟其丈夫王某于2008年2月22 日来到二七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,工作人员核对了他们提供的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及个人2寸彩照,手续齐全。在双方自愿离婚,并在离婚协议书、声明书及审查处理表上签字按指纹确认的情况下,民政局依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。后平某于2010年元月份到区民政局办事大厅要求撤销该离婚证书,根据《婚姻登记条例》有关规定,民政局无权撤销依法办理的离婚登记,无法满足平某要求,因此平某到我区法院起诉民政局,要求撤销离婚手续。